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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新房装修施工队北京房主举报违建无人管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点击:[0]人次

经过了解,事情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艺墅小区,房型是联排结构,自2021年4月7日开始,小区业主杨先生开始进行房屋建筑装修工程,从业主杨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装修承诺书中可以看出,此次施工涉及外墙防水、保温、更换门窗及内装项目,并表示装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与装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其中重点承诺不破坏楼宇承重结构,保障楼宇安全。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张先生告诉记者,就在业主杨先生装修的一个月后,物业就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房屋装修工程存在电梯外挂现象,当天业主委员会就致电城管部门,但城管人员就未到现场,经物业与业主的多次沟通电梯最终改为室内包裹的设计。

物业发现违建行为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但在之后的几个月,物业在巡查中先后发现了该业主房屋一层窗户墙体加高,改变原建筑立面格局、三层阳台加封,以及在原违建基础上有加建、改建等相关情形。物业经过多次劝阻无效,于2021年11月11日致电城管部门,针对该业主的改扩建行为进行上报,但迟迟未出具书面认定,致使物业没有制止改建行为的执行依据。

近日记者联系到香山艺墅的物业公司,向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事件处理进展,物业公司表示执法部门已下发《香山艺墅小区违法建设排查的通知》,但后续执法工作就没有再跟进处理。

装修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居民居住安全无法保障

(施工前原外貌)

施工后现状(与右侧邻里比较)

据张先生描述,除了外立面违规改建让他感觉到影响小区环境的和谐统一,另外业主杨先生对房屋承重墙也存在改动行为,由于是联排结构,因此质疑改建行为对小区居民的居住安全也将受到影响,而物业也证实了该违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扩建、改建建筑物

需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了解,在承重墙的改动问题上国家有明确要求,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具有监督、检查与上报的责任,业主应自觉遵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而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也是要求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业主装修在什么前提下属于违建的行为,记者也咨询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的信访与信息公开处,了解到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规划许可证基本可以判定为违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

记者多次联系无果

声称不便手机联系打搅执法人员

记者在了解情况后开始联系负责此次执法工作的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综合执法队,向拆违组了解违建处理进展,但两天时间的多次联系均未找到对接此事的执法人员。今年的3月15日下午记者第一次联系时被告知执法人员已出门巡查,下午5点再联系,被告知已下班,记者于是在第二天下午1点半左右联系到单位办公室,被告知下午2点前属于拆违组人员的休息时间。

当记者在下午2点13分再次联系到北京海淀区四季青镇综合执法队,却被告知执法人员已在外开始巡查工作,并不便将公务人员的私人电话告知记者,采访时间再次推迟下午的4点30分。

下午4点30分整,记者又一次联系,四季青镇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仍旧以开会、巡查等理由推脱记者了解香山艺墅的处理情况。

违建执法单位应履职尽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落实《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其中第七条表明对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及时查处;对同时发现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的,应当在2日内通报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执法单位从2021年11月下发通知,到2022年3月还未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工作,期间执法人员因何事导致执法延误,小区居民的居住安全能否得到保证,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件。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记者: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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