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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严震细数那些历史大师犯下的小错误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    点击:[0]人次

在读书得过程中,阿吉留意到有些书,特别是名家的著作,容易给后人抬高得“一无是处”,我们见到相关的书评与引述都是赞美居多,导致不少人以为只要是大师的著作可以随意引用,而不必详加考辨,长此以往,错误因陈而得不到解决。

这便是前辈学者为何强调要注重第一手史料,注重“读书得间”的原因。

阿吉在这里不揣浅陋,也将读书过程中发现的“大家小错误”记录下来,名之曰:“大家小误”。

第一个上场的是田余庆先生的名作《东晋门阀政治》,这本书在魏晋南北朝政治史领域业已封神,成为后学研究的范本作品,比如最近封神的仇鹿鸣老师,在其名著《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中,便提出《东晋门阀政治》一书是他努力效仿的榜样。

但是我在书中第二部分《论郗鉴》中发现一处史料引用错误:田先生将王徽之嘲讽的“郗司空”搞错了。(原书p97)

《东晋门阀政治》

因为我恰好在读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国学典藏本《世说新语》,而田先生引用的史料恰好是《世说新语.排调》中的一条,我因此直接比对原文,结果对照之下发现田先生引用有误。

《世说新语》

从下面刘孝标的注2中,不难发现,郗仓即郗融,是郗愔的第二个儿子,所以他说的“公今日拜”,拜的对象是郗愔,而不是别人,这是其一。

郗愔也曾“征拜司空”(《晋书.列传第三十七》),外人敬称“郗司空”可以指郗鉴也可以指郗愔,另外北府特指徐州都督(见上图刘孝标注),恒温曾“迁愔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兖二州刺史、假节”,而郗鉴在咸和初(326年),也曾领徐州刺史,故此北府也是两个人都可以称呼,这样使得研究有了难度,容易混淆,这是其二。

而最重要的一个判断思路是:郗鉴去世在咸康五年即公元339年,据张嘉霖翻译的日人八幡光太郎所写的《王羲之年谱考》记载,他的儿子郗愔在永嘉四年即公元310年出世。众所周知,王徽之的父亲王羲之是郗鉴的女婿,曾有著名的“东床快婿”典故,而王徽之应该与郗鉴之子郗融属于兄弟辈,故此郗融敢于说他“出言不逊”。那么根据礼法,王徽之对郗鉴口出讽刺之言是不可能的。

另外,王徽之的出生时间,应在公元334年之后(凝之出生于此年),而又至晚在建元二年即公元339年之前(操之生于此年),一般认为是咸康二年丙申即公元336年(据王氏家族:王羲之年谱,引用自《绍兴名士家世丛书》)。王徽之无论出生于此间何时,明显不可能在郗鉴尚在世时到郗门卖弄智慧,别忘了郗鉴在公元339年就去世了。

还有,郗鉴“咸和初,领徐州刺史”,分明是公元326年的事,王徽之还未出世呢!相比之下出生于310年的郗愔,结合上述资料记载更可能是文中被拜为北府的“郗司空”。这个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搜集第一手史料探讨,姑存此论。

《王羲之年谱考》出处

综上而言,由于《晋书》记史忽略年份,这段史料本来存在一定争议,但综合分析应该是指郗愔而非郗鉴,田老直接引来论述郗鉴,而没有加以辨别,这是一次史料引用失误。

第二个上场的是现代魏晋史领域研究的开山祖师陈寅恪先生,也是阿吉的偶像。

他在名著《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新乐府》中论述白乐天作新乐府是“以古昔采诗观风之传统理论为抽象之鹄的,而以杜甫即事命题之乐府,如兵车行者,为其具体之楷模”,接着引用了白居易的《总序》来加以说明:

《元白诗笺证稿》书影

这本来没什么毛病,不值得大书特书。但是,在后面的论证中,陈先生为了辩驳严震白氏讽谏本及日本嘉承(相当中国北宋元祐时)重钞建永(相当庆历时)本中,于“首句标其目”下注解的“古诗十九首之例也”的谬误,特意引了孔颖达的《五经正义》(详见下图):

重点在于:唯据其说,则诗经篇名,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

前面的论述没有什么问题,包括效仿关雎而以首句为题,这也是非常正确的论断。然后紧接着“唯据其说,则诗经篇名,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

这里便出了问题。顺着这个问题捋一下思路的话:据南宋淳熙七年苏诩筠州公使库刻本的苏辙《诗集传》所载,《诗经》在当时已经是三百五篇,见下图(在右下角第三行):

南宋淳熙七年苏诩筠州公使库刻本的苏辙《诗集传》

其中有六篇笙诗亡佚了,关于笙诗的讨论可以参考袁版《中国文学史》第一卷诗经部分,这里就不赘述了,说来话长。也就是苏辙的《诗集传》所说的《诗经》内容与今天传世的内容相吻合。

陈先生要引用《五经正义》中的“三百二十一篇皆作者自为其名”,恐怕要再对诗经版本源流、孔颖达的意旨深入进行一番探寻,而不能以一句“兹可不置论”便排除于外的。

雕版印书自宋而始发达,北宋的书籍文物多随“靖康之难”而陪葬,故此南宋刻本可说是最早刻本,苏辙所看到的《诗经》已经是如“删诗说”所说的仅有三百一十篇,要往上探索版本源流只怕很难。

而且,孔颖达的注疏所谓“三百二十一篇皆作者自为名”,并不能成为“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的证据,毕竟“自为名”并非一定要于首句取其名,当然,也可能在唐代流传的《诗经》确实是“首句取其名”,但缺乏直接证据。

如果陈先生是想表达,白居易的诗效仿《关雎》而于“首句取其名”的话,那么后面这里的表述确实不太恰当,尽管按原文论述看来,他是知道现今存世的《诗》三百篇没有全部从首句取名,但所谓的“关雎旧解”似乎没有存世,引用来当“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的证据是不恰当的,直接得出“皆作者自取首句为题”的结论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再取程俊英译注的《诗经》来看篇名,例如《小雅.小明》的开头是“明明上天”;《小雅.大东》的篇名出现在中间的“小东大东”,并非首句;《小雅.巷伯》通篇更是没有出现“巷伯”二字(因为诗中的“寺人”即“巷伯”,均为宦官),但并非在首句。应该还有其他的例子,就不一一穷尽了。已经可以证明并非“自取首句为题”。

这是陈先生论述中的一处疏忽。

因此对待大家的名著,还是应该细细梳理,带着问题意识去读书,而不能盲目加以推崇引用,同时也应该避免陷入一味挑错的误区,这样“思学合一”,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历史水平,推动历史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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