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庵领养猫印象汪家汪家司法所为民解忧扎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点击:[2]人次
近日,万年县汪家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精神病人购买“农药”、在家喝“农药”自杀未果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家住汪家乡菩提庵社区居民彭某某患有精神病多年,9月中旬,其在家隔壁曹某某的“农资店”内购买了一瓶“除草剂”。10月中旬,因家庭原因服用该“除草剂”自杀未果,经半个月的抢救,彭某某脱离生命危险。本不富裕的家庭,此次就医花费16万余元,更是雪上加霜。彭某某丈夫李某某认为,彭某某喝“农药”与店主曹某某有关联,要求店主赔偿医药费4万元,并强行关其店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特向汪家司法所申请调解。
汪家乡司法所所长江华了解事情的原委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公开透明当面讲解了法律责任:店主曹某某理应知道彭某某不属于正常人,且将“除草剂”卖给她,负有一定的责任;李某某作为监护人,因监护不到位,导致妻子喝农药负有主要责任;李某某也应考虑店主曹某某的经济承受能力。
最后,江华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相互体谅、相互退让,彻底化解矛盾。11月23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双方对调解结果也都表示非常满意。(程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