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珍维修电器实体店买老人机价格翻倍还无法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点击:[10]人次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消宣)在中华广场某商铺购买老人机不但无法正常充电,而且比网店价格贵了一大截。有市民近日就此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据悉,若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出现未明码标价、做虚假等情况或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保留相关凭证向越秀区消委会或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寻求帮助。
5月27日,市民Eric在中华广场4楼B1A商铺购买飞利浦E103手机一部,价格200元,这是一部老人机,拟给小孩上学使用。6月1日,小孩从学校回家发现,该手机无法正常充电。查询京东商城发现,同款飞利浦E108型号的手机只需79元。6月2日,Eric去商铺退货,但商铺拒不退货。最终将手机退换了一件飞毛腿充电宝、飞毛腿苹果数据线,后来了解,这两件商品价格不足100元。
市消委会表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出现充电器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电池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等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据此,Eric有权要求商家更换手机相关附件,若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退货。
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手机的定价亦属于市场调节价,一般情况下,同一商品在不同地方、不同店铺有价差是一种市场调节关系,商家只要明码标价,则符合市场行为,对于售价的异议,建议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尽可能货比三家,再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