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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维修加价买车必须选配变相加价侵害了我们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点击:[12]人次

相信买车的朋友都或多或少地听到过下面这几句话,“这款车升级的大屏已经提前装好了,必须购买的”“这台车改装了真皮座椅,需要加价3000元”“除了车款之外您还需要支付2000元的出库费”“这台车特别热销,目前全国都是加价两万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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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是不是对上面这几句话非常熟悉,相信买车的读者们都或多或少遇见过这种强行加价的情况。这时你跟销售要求拆掉加配物品,销售肯定给你一个大白眼;如果要求价格上更优惠一些,销售可能跑到屋里喝口茶出来再告诉你领导不答应。那么这种捆绑销售、强制加价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呢,下面跟大家好好聊一聊。

因为工作需要,我和几位律师一起工作了一段时间,日常闲扯中我们聊到了搭售/加价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先说结论,违!经销商的加价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九条规定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第十条规定的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加价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中第十三条“明码标价”的规定。

但是!也不是说所有的加价/捆绑销售行为都涉嫌违法,主要是看下面几点:

一是经销商收费是否将加价项目做公示,如果经销商明码标价车辆加两万进行销售而不是购车过程中口头要求多支付两万元车款,这种情况下大概率不会构成违法。

二是加装配置是否让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情且是否设置交易门槛,比如车上加装了一个大屏,如加装前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同意,如消费者同意加装,则此加配不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如果在没征得消费者同意加装强行要求消费者购车时购买加装的大屏,或设置消费者不购买大屏就拒绝卖车或提高售价的行为就涉嫌设置不合理交易门槛和强制交易。

三是加价项目是否合理。如果经销商设置了所谓的“出厂检测费”“出库费”“刷卡费”等虚构项目,而没有相应的实体物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那么也可能会被认作为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

其实经销商的日子也逐渐不好过了起来,传统的开店卖车模式落后之势逐渐显现,新势力的兴起和竞品产品线的完善使得市场上能分到的蛋糕越来越少,再加上保险费改之后经销商与保险公司的矛盾愈加深化(经销商和保险公司的恩怨情仇如果大家感兴趣,后面我可以找机会单独讲一讲)。年初我同事想买台车,我在我朋友店里给找了一台,提车过程中我们聊到了店里的经营情况,朋友告诉我说前面两个品牌的展厅一直都在赔钱,算上后面维修工厂的盈利每年才能维持正利润。车辆销售利润变薄,为了实现盈利目标,经销商从各个环节开始寻找利润点,市场上就逐渐出现了各种捆绑销售、加价等行为。

在实际购车场景中,经销商掌握了车源,而消费者往往很难有时间对一个品牌进行多家经销商对比,多以一定预算区间内多个品牌做对比的形式去购车,随意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时间成本和学习成本都在无形的限制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预祝汽车市场早日结束转型阵痛,稳步打造一个更健康的商业环境。

你有没有在购车过程中碰到加价的情况呢,又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遭遇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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