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姐生活小常识大全看看周莹的下场你就知道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11]人次
一部《那年花开月正圆》的电视剧,让湮灭在历史中的“安吴寡妇”周莹走到了大众面前!孙俪的精彩表演和剧情的跌宕起伏,让许多人对陕西“女首富”周莹的身世产生了很大兴趣!
在百度百科中这样介绍周莹:陕西省三原县鲁桥镇孟店村人,地方财阀。娘家为名门世族。从17岁守寡到42岁去世,25个春秋的短暂时光里,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她虽是女流之辈却不畏邪恶,与各种势力相斗争,任用贤能经营有方,使吴家在各地商号走向兴旺。农、商、房产结合,吴家可真是财源滚滚、日进斗金!
看清了吧,周莹的娘家是“名门世族”,她让“吴家在各地商号走向兴旺。农、商、房产结合,吴家可真是财源滚滚、日进斗金!”,这样一个身价的女人,在当时是何等的辉煌!
但是,这个生前为吴家立下汗马功劳的女人,死后却没有为自己挣来一个隆重、体面的“身后事”,她没有被埋到到吴家的祖坟和丈夫葬在一起,而是被埋到了乱坟岗!
一处孤坟话凄凉!
要知道周莹去世的时候是42岁,正是吴家最兴盛的时期。是吴家小气不愿意出钱吗?不是!为什么财大气粗的娘家也没有出面为她争取?
因为他们敌不过一个世俗的观念:无后的女人死后不能进祖坟!!!
我们老家还有一个不成文的乡规:死在外面的人不能进村!
所以,我见过好多子女在城里发展的很好、家境条件都不错的老人,在感觉自己身体不行的情况下,都会要求子女将自己送回到老家,不管老家的老屋有多简陋,他们一定要在那里等死!
还有些老人被送进医院后,如果快不行了,子女都会想方设法找车,连夜将奄奄一息的老人送回老家!
我的奶奶,已经90多岁了,本来身体很好,母亲把她接到我家,想给她一个好的养老环境,可是她住了一段时间,坚决要回到老家,说自己有儿子,不能住在女儿家!
结果,回到老家没几个月,奶奶就得了感冒,可是她坚决不去医院,怕去了医院就回不家了,临去世的几天,竟然不愿意再吃东西,就那样硬生生的把自己饿死!
我的老舅,宁愿自己把自己烧死在老屋里,也因为不愿意到城里儿子家居住!
每每想起这些,我都禁不住悲从心起!
我想起曾经在一个乡镇采访过的一件事!
有一年,陕南一个地方发大水,在洪水来临之前,乡镇的干部就接到通知,必须把山上的农民转移了,不能遗漏任何一家。有一个年轻的乡镇干部,冒着大雨,到深山里的一户人家,动员他们赶紧搬家,可是,这家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死活都不愿意离开,她怕她死在外面就回不去了!一直僵持了好久,就在他们那位干部准备强行背着老人离开的时候,山洪下来了!... ...
老人的儿子被冲到一棵大树上活了下来,而那位年轻的干部却被深深的埋在了泥土里找不到尸体!
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乡镇的领导,一位50多岁的汉子,悲恸的嚎啕大哭!!!
面对这样的乡规民俗,任你谁有多大能量都无法改变!
那些存在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陋习能改变吗?能!比如“女人缠足”
据考证,中国女人缠足是从南唐后宫开始的。到了宋朝,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朝,女子缠足更被认为是一种很时髦的风气,缠足之风盛行!
到了清朝,从立国之后之处,就开始了屡屡禁止缠足活动。清太宗皇太极曾经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父或兄弟杖八十,流三千里。康熙三年再次严令禁止妇女裹足!但是,已经盛行了几百年的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到康熙七年只好罢禁。
民国初期,孙中山总统发布了《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一些知识分子首先开始声明不取小脚女人,比如鲁迅,比如徐志摩等等,直到这时,城市的缠足之风才逐渐减弱。但在农村依然盛行。
在大革命事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革命运动风起云涌,束缚女子的缠足恶俗,首当其冲地成为革命的对象。在“不娶缠足女子”的倡导下,明令禁足缠足,妇女会还要颁发“放足牌”,鼓励妇女放足!
至此,危害了中国妇女将近千年的“缠足”陋习,终于废除了!
其实,想想,为什么在清朝,冒着杀头的危险,汉人家庭依然会给女儿裹足,而到了民国以后,没有那么严厉的制度了,裹足现象反而消失了?这是因为,整个社会大环境让“女人不裹足就嫁不出去”的恐惧变成了“女人裹脚才嫁不出去”!
这样看来,消除迷信给人们心中带来的恐惧,使其转变观念,才是根除陋习最根本的策略!
但愿再过几十年,随着城镇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陋习会自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