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郭的生活小常识知识产权实缴后如何避免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点击:[11]人次
知识产权实缴后如何避免出资瑕疵?
一、知识产权出资的条件及出资步骤
1、确定权利的归属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财产权,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权利转让的前提是明确权利归属,即投资者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产权关系清晰。产权关系不清的,无法完成所有权登记和转移,无法完成出资手续或存在瑕疵。
2.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定价。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了知识产权出资的评估,即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产权转让。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对于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以无权处分的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风险
首先,对于目标公司而言,由于股东无权处分其出资,因此无法继续使用相应的知识产权。如果这个知识产权是公司经营所依赖的核心知识产权,就可能使公司设立的目的无法实现,进而导致公司解散。假如公司失去商标和专利后,公司开发生产碳分子筛产品的目的无法实现,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权处分其出资是公司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使涉及的知识产权不是核心技术,公司也会面临减资或股东变更等一系列情况,造成股权动荡。
其次,对于股东来说,收回自己无权处分的知识产权,属于股东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即出资瑕疵。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依法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股东需要承担向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该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出资瑕疵的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出资规范的股东可以依据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出资条款追究违约责任。此外,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未清偿本息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对于出资瑕疵的股东,还可能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必须知道的那些事##东莞财神姐郭郭##东莞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