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惊讶宋朝一套房两千多万还限购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点击:[12]人次
不用惊讶 宋朝一套房两千多万还限购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土地买卖市场,但是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条令规定,直到西汉时期,吕雉当政在《二年律令·户律》中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也就是说,你想要买房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其实就是限制房屋数量的购买。
《户律》中还说:“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也就是国家分给你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卖掉,但是卖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了。西汉时候的房屋买卖已经有了很多的限制,而当时的最低的官府人员的年收入也有96斛米,折合成人民币也就是现在的9600块钱,而当时城市最低的房产也有一万块,对于那些大多数靠着低下农耕换取微薄口粮的老百姓来说,至少要奋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买到一套房。
民国时期,卖房子还在延续前清的规矩,毕竟因为亲邻找麻烦而不得不取消交易、退换房产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咱们看看那时的房子,虽然卖不让人省心,但买还是很让人很舒心的。
鲁迅作为那个时期的代表,就任北京大学的教授一职。一个月的工资是300块大洋。1933年的北京市中心的一套十间的四合院瓦房只要2950块大洋,相当于每平米是约600块大洋,也就是说鲁迅一年的薪资就能买得起!
放眼望去,如今的中国没了封建统治的压迫没了民国的动荡,普通的老百姓却一直为“生老病死”而忧,生要有房住,死要有一地长眠,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始终是萦绕中国人的一件大事。如今买卖房屋只需双方同意,便可省去了太多的中间环境,只要你出得起价儿就能快速的办理房产过户。
然而,面对这奔跑的房价,看着这熙来攘往的大都市,一栋栋拔地而起高耸大厦,冷冷的树立在那里。一座城,一个人,霓虹灯闪烁的夜晚,不禁让人想起白居易有诗云:“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