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文字狱有哪些经典案例清朝文字狱简介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点击:[16]人次
清朝的文字狱有哪些经典案例?清朝文字狱简介
文字狱自古就有,但是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在封建社会中,以清朝为最甚。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先后发生了数十起大大小小的文字狱。
什么是文字狱?文字狱就是统治者挑剔文字的过错而兴起的大狱。大的像几十本的专着、诗文集,小的则一篇短文、一首诗、一封信,甚至一字半句的言语,不管是自己作的,还是抄别人的,甚至是从古人那里抄来的,都可以作为文字狱的罪证。文字自然是出自文人之手,所以可以说文字狱是专门对付文人的“特刑庭”,是封建帝王进行政治镇压、钳制思想以巩固封建独裁统治的手段。
清朝最早发生的较大的文字狱,是康熙时的庄廷鑨《明史》案。庄廷鑨从明朝宰相朱国桢的后人那里,买来一部朱着《明史》中《列朝诸臣传》稿本。朱国桢的《明史》已刊行于世,《列朝诸臣传》是未刊部分。庄廷鑨将它和自己所补的崇祯朝历史,用自己的名字刊刻。他所补的崇祯朝历史,对满人有攻击之辞。公元1663年,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当时庄廷鑨已死,结果被刨棺焚尸。他的弟弟廷钺被杀;为庄书作序的李令哲和他的四个儿子也都被杀。南浔镇有个大富翁朱佑明,和吴之荣有私仇,吴嫁祸于他,说庄书序中所称“旧史朱氏”是指朱佑明,结果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也都被处决。此外,牵涉此案的一些官吏和书商、刻工、列名书中的人等等,有的罢官充军,有的处死,这个案子一共处死七十余人。
他们一方面想争取多搞几个,染红自己的顶子;一方面也确实怕朝廷说他们“失察事小,隐讳事大”,不但丢官,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所以赶忙上奏朝廷,准备再兴大狱。其实“皇考”意即“先父”,古文里常这样使用,并无悖逆的意思。乾隆也觉得这样就兴狱问罪,去抓一个乡下的土老头儿,不值得一干。所以把地方官训斥一通,算是了事。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清朝的文字狱可算是达于极峰。这一封建专制独裁政治,造成了政治局面和学术思想的沉寂窒息。在沉寂窒息的无声处,隐伏着一触即发的社会危机。清王朝由盛至衰,固然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但大兴文字狱这种加深臣民不满,对朝廷产生巨大离心力的严酷政策,也是王朝衰落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