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契约分为哪三种汉代契约制度产生了哪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点击:[17]人次
汉朝的契约分为哪三种?汉代契约制度产生了哪些影响?
汉朝开始,逐渐出现了成熟的契约文书制度,影响十分深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契约,古代又称为劵书,即现代的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契约自我国古代起便已有之,从西周中期的铜器铭文是有文字可证、有实物可考大的最早的契约。
直至汉朝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和小农经济的发展,契约发展的已是相当规范,这些规范涉及了百姓在交往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个领域,而且他的保证制度也随之发展。
汉朝是我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期,因此随之而来的民间的借贷行为也越发多样,同时也由于在汉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儒家学说中关于礼学的思想也越来越占据主流。
因此,在这一情况下,随着汉朝民间借贷情况的增加,当朝百姓约定俗成的产生了一些适用于此种情况的规范,逐渐正式形成习俗。
三、汉朝契约制度影响深远
汉朝的契约制度制定了详细而又全面的规范,从而保证契约制度的有效实施,例如对当事人的资格进行限制,成为契约成立的第一要素,当事人必须能是承载契约条款。承担汉朝法律责任的百姓。
而且只有签约才能合法,如果缺乏有力的身份担保证明就会失去签约权,还有关于借贷契约中的偿债保证书制度,既保证自己何时才能偿还债务以及还清的日期,再交由“保人”。
因为汉朝是皇权高度集中的朝代,新儒家思想在这一时期成为主流,所以这时形成的契约制度也潜移默化的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对于后世而言,更加带有传统礼制的影响。
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汉朝社会虽然与近代以来的商品经济社会环境固然不同,但是在汉朝民间的借贷习以及官方制度中国,同样体现了现在的“契约精神”的一些内涵。汉朝契约制度所体现出的契约自由、平等等观念,对私人财产的“权利意识”都一直延续到后世,并逐渐成为现如今的企业家或者摊贩经营自己生意的一条原则。
此外,自汉代开始也已经出现了让人信服,规范度较高的成熟契约,这种格式经魏晋至隋唐不断完善并最终定型,自此以后,我国的契约文书制度便趋于成熟,这有效的促进了百姓在契约交易时的规范性,保证了汉朝的小农经济能够顺利的得到发展,汉朝契约精神与如今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