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是什么意思在古代民告官到底会发生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点击:[16]人次
民告官是什么意思?在古代民告官到底会发生什么呢?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古代民告官的文章。
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即“民告官”不论有理无理先打一顿再说,原因是古代“民告官”本就有罪。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其实为“民告官”设有相当完备的制度,所谓的“民告官、先挨揍”其实只有百姓“越诉”时才会发生。
例如《大清律例·诉讼》便规定,“凡军民诉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讼者,笞五十。”注意,这条律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并非是“民告官”,而是“越级诉讼”的问题,《大明律》与此类似。那么,古代民告官到底会发生什么呢?
自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历代封建王朝始终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三纲五常”便成为了维护统治的基本纲领,而在社会关系层面,也通常以“泛血缘关系”进行处理,朝廷命官通常被视作百姓的“父母官”。这种制度之下,“民告官”自然就被视为了以下犯上,这是符合统治者的统治和稳定需要的。
5、拿官。这种“民告官”现象只发生在明朝初期,彼时朱元璋为了严厉打击危害地方、鱼肉百姓的贪腐官员,不仅明确规定百姓可以直接捉拿贪腐官员送至京城严惩,而且对这种现象极为鼓励,例如常熟县陈寿六等三人将贪财害民的官吏顾英绑缚至京城面奏,便获得了重赏。同时,为了鼓励这种现象,朱元璋还规定,对于阻挠百姓入京告状的官员,要严厉惩处,例如淳化巡检何添观因阻挠嘉定县民郭玄二入京告状,被朱元璋下令砍脚戴重枷服刑。
以上便是古代百姓“民告官”的主要途径,从这些制度不难看出,古代统治者在建立制度的时候,其实是考虑到了百姓切身利益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朝廷腐败和官官相护的因素的影响,大多“民告官”的途径都被堵塞,以至于百姓求告无门。